“村民中心”管理章程

来源:浪石网 | 时间:2014-01-10 | 栏目:村规民约 | | 【字体:

“村民中心”坚持以村民中心、服务村民为服务宗旨,实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。

一、服务内容

1、提供生产发展、劳务输出等信息;

2、为提高村民科技文化水平、思想道德素质服务;

3、普及卫生保健知识;

4、为村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场所和器材;

5、化解村民矛盾纠纷,搞好村民信访工作;

6、宣传法律知识,提供法律服务;

7、搭建社会保障平台,提高社会保障水平;

8、为健全民主政治提供服务。

二、服务场所设置

1、新农民夜校,提供科普、法律、村民教育培训等服务;

2、农业技术服务室,为村民提供“三夏”、“三秋”良种选择和病虫害的防治信息;

3、文体活动广场,提供文体活动服务;

4、图书阅览室,提供图书阅览服务;

5、党员村民代表活动室,汇聚群众意见,商讨重大事项,解决群众问题;

6、信访接待室,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。

三、服务时间

1、农业信息服务站、图书阅览室、卫生室全天为村民提供服务

2、社会保障室、信访接待室,每晚为村民提供服务;

3、新农民夜校、村民议事室每周定期为村民提供服务。

四、村民中心管理守则

1、村民中心由村支部书记任中心主任,各室指定专人管理,定期邀请市直有关部门到村服务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开展服务;

2、村民中心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,深钻业务,根据群众需要,开展各项服务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;

3、村民中心各服务场所实现规范化管理,做到有活动制度,活动记录;

4、村民中心坚持满足村民需要、符合农民实际的原则,确定各室开发时间。

(编辑:蓝冰海)
延伸阅读:
    没有相关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