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6日,我市召开全市交通运输暨公路工作会议,2008年至2013年,武冈连续六年被评为“邵阳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单位”(排第一),至2013年底,武冈完成水泥硬化改造1874.4公里,县乡道改造全部完成,全市479个行政村通水泥路,通路率达到99.6%。
近年来,武冈市坚持把改善交通基础设施,特别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,先后下发了《武冈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》,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筹资办法、技术标准、监管措施和奖罚机制,在税费征收、征地拆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。按照项目建设需要,该市精心抽调专人负责、合理安排专项经费,将相关专门管理机构延伸到各乡镇办事处和项目村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,严格按照“七公开”要求,通过政府网站、交通运输网页、公示栏、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对年度建设计划、建设资金来源及数额、招标过程、施工管理、质量监督、交(竣)工验收、建设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公开,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进一步促进了工程质量和廉洁施工,提升了社会满意度。
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强化监管,狠抓工程质量。一是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,对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面监督,做到开工前、施工过程中由质监部门全程监管到位,竣工后组织全面验收,确保了每个项目的工程质量。二是强化资金管理。为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,该市建立了专项资金帐户,实行专户存储、单独建帐、单独核算。对建设资金的使用、管理和支付等环节,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后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和资金合同管理制度。三是强化项目管理,在管理责任上落实了“四个一”。严格实行“一个项目保证一名乡镇主要领导、一名工程技术顾问、一支建设专业队伍、一套质量管理措施”的模式,确保了每个工程矛盾有协调、技术有指导、施工有组织、质量有监督。四是严格质量把关。切实把好施工单位资质关、建筑材料准入关、工程建设监督关、施工现场管理关和工程检测验收关。五是工程管理实施“六项制度”。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,制定了招投标制、合同管理制、指挥长负责制、质量监理制、廉政责任制和安全施工责任制,所有工程都在纪检、审计、交通等部门监督下公开招投标,确保农村公路建设“工程优质、干部优秀”。
截至目前,武冈现有农村公路里程已超过2300公里,其中县道290.314公里,乡道347.383公里,村道1623.507公里,专用公路42.145公里。